2015年10月2日 星期五
不要拿這個環境的年輕人來開玩笑。
某花園集團前陣子辦了一個上報的攝影比賽。參賽者可以在繳報名費後在辦公時間自由在集團範圍內拍攝適合主題的風景和人事物做參賽作品。對於本地比賽這件事情,或許是因為見過太多,我在朋友決定參賽前勸了她一下。後來她還是決定參加,我當然也就給予行動上的支持。
為什麼要勸?
一)每位參賽者繳剛好超過單位數的報名費,然後參賽作品不限制數量,說明主辦當局希望看到更多關於自己花園的風景(用獎金吸引更多參賽者,在賺取報名費的同時希望會有拍攝風景的高手參賽,在不需要聘請攝影師的情況下,可以得到免費的好照片做集團的商業用途)。
二)朋友報名的時候,對方在對話中含糊帶過截止日期(第一次截止日期被延後,說明主辦當局沒有達到目標就不打算宣布成績頒發獎金)。
三)沒有評審資料。
後來截止日期再延後了一次,有沒有第三次我不知道。
最近朋友打了電話過去詢問比賽結果。第一通電話的回答是主辦當局已經私底下聯絡得獎人。第二通電話的回答是因為作品沒有達到他們的要求,所以其實比賽沒有結果(朋友說還好有禮籃),也就是不了了之。
怎麼都沒對好口供?
比賽就是比賽,就算是全數取消資格也是一個有勇氣的判決。不然的話,作品再不理想,也會分出一個高低。這道理和一百米決賽是一樣的,不會因為某人跑最快可是破了世界最慢紀錄而得不到第一名。
你們大可以辦一個徵選作品的活動,名正言順地拒絕所有不滿意的作品。
我們老山豬不要緊,不要拿這個環境的年輕人來開玩笑。
Labels:
It's just me,
You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